一、定義:指在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領域中,表現出優異潛能或是發展快速之學齡前兒童。
二、學習/個人特質:學前資優兒童主要的特徵有具備早熟(卓越)的能力、專注、具強烈的好奇心、具洞察力等。在專業的鑑定標準上,Sternberg曾提出三項鑑定學前資優兒童的準則(著重語言和空間方面),其分別是:
1.七個月左右開始說話,並會使用較複雜精緻之詞言表達。
2.兩歲半左右即可畫出可被辨識之圖畫。
3.四歲左右可流利地進行閱讀。
三、輔導方式或原則:
(一)多元而真實的評量:由於一般智力測驗等標準化測驗工具較無法有效測出學前兒童之智力發展,因此學前資優的鑑定工作,除了標準化測驗之外,亦應重視非標準化的方式,如日常生活表現的觀察記錄、檔案評量、實作評量等。因此,家長的角色在學前資優生的發掘上,與教師及專業人員佔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前提為父母具備專業能力,即良好的教育)。
(二)兼顧其優異能力及一般能力之發展:雖然學前資優孩童可能在某一個或多個領域發展快速,表現優異,但專家指出,除了這些專長領域之外,學前資優孩童在其他各方面,如生活適應、人際交友等,和一般孩童無異。因此在其教育與輔導上,應同時兼顧其優異能力的培養和其他方面的正常發展。
(三)完整記錄發展與學習的狀況:由於學前資優孩童的優異能力最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展現出來,又一般標準化測驗工具對於其評量仍存有部分缺失,因此家長在生活中對於孩童發展與學習表現的紀錄,就成為學前資優兒童鑑定、輔導及教育上的重要指標。
(四)提供多元刺激、豐富資源,以及可以讓孩子自由思考、發揮創意的成長環境:家長在家中,應盡量鼓勵孩子自主與思考問題。此外,應多和孩子互動,如說故事、一起玩遊戲等。替孩子營造一個充滿學習刺激和豐富資源的環境是相當重要的,如:多讓孩子接觸不同領域的學習,或是在家中增添圖書等。最後,家長須盡可能提供孩子一個可以自由思考、發揮創意的環境。
- May 11 Thu 2006 20:44
特殊族群資優生---學前資優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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